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11.01
修建国等347名研究生截止2019年10月31日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华南工研〔2019〕34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经研究,学校给予修建国等347名退学预警,名单详见附件。
收到退学预警的研究生如拟继续学业,须在2019年11月8日前,联系学院办理注册(以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状态为准)。2019年11月8日后不再开放注册系统。对逾期未注册的,学校不再受理,视为同意学校给予退学预告。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