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01.18
各学院、各研究生:
现将研究生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2019年2月22日、23日;
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年3月2日。
二、开始上课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2019年2月25日(周一);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年3月2日(周六)。
三、注册管理规定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华南工研〔2017〕32 号):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书面请假,请假2周内由所在学院审批,超过2周由研究生院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缓期注册。无正当事由,未经批准超过2周时间未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四、缴费有关事项
1. 未缴清本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请尽快登陆“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华南理工大学首页→校园生活→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s://fee.cw.scut.edu.cn/)进行补交欠费。
2. 学制期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并办理注册后,方可按月发放助学金。
3.未按时缴清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可办理报到手续,但不予注册。未注册研究生只能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缴费信息,不予选课,不予考试,不予记录成绩。
五、超过学制研究生办理注册有关事项
1.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2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工程博士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 超过规定学制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研究生要求延长学习时间,由本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籍变动”模块提出延期毕业申请,打印出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其中,委培、定向研究生延长学习时间还须经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附上单位意见书(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延期毕业申请审批通过后,延期毕业研究生方能到学院注册。超过学制又未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不予注册。
3. 研究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研究生达到在校最长学习年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处理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以确保新学年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