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8.09.30
各相关学院:
经我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同意对适用于电子与信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进行修订(见附件)。
请学院传达至博士生指导教师及博士研究生,并遵照执行。
附件:《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底纹标记部分为修订内容).doc
学位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