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8.03.27
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博士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学校决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行《规定》见附件1)。
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对排名位于我校之前的3-5所高校的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进行调研,并参照科睿唯安JCR期刊分区表(附件2),以提高学术论文的质量要求为基本原则,对现行《规定》提出修订建议。
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4月30日前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1.《相关高校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调研结果汇总表》(附件3);
2.《关于<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修订说明》(附件4)。
学位办公室进行整理、汇总后,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附件:1.《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现行版本).doc
2.科睿唯安JCR期刊分区表及调整SCI期刊分区标准的说明.zip
学位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