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8.03.13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校外行业专家参与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积极性,密切我校与企业、行业及产业的联系,学校设立了“华南理工大学校外行业专家上讲台计划”,现将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要求
1.本次资助对象
本学期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活动的课程。
2.参与教学活动范畴
聘请行业专家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课程报告(含系列报告)、合作开发并讲授专业课程等学分教学活动。
3.开展教学活动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分课程的校内课堂授课或生产现场授课或讲座授课;
(2)至少参与4个学时(1个单元)的教学活动。
(3)要尽量扩大本教学活动的教学受众面。
4.行业专家要求:
(1)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研究生授课经验或讲座授课能力,同时具有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活动热情;
(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申报计划所规定的教学活动量。
对于参加“行业专家上讲台计划”的校外专家,学校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资助,学院可予以配套支持。
专家类别 | 标准(元/单元) | 备注 |
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专家 | 2000 | 教授级高工、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等 |
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职称的专家 | 1000 | 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 |
其他专家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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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元指一个教学或讲座单元,一般为半天;2、本酬金均为税后。
三、计划组织与管理
研究生院负责本计划的组织申报、经费落实和监管验收。
本计划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获得资助的学院应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学院负责统筹组织计划申报、总结和日常工作;负责学院与计划相关的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在计划执行期间,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前往行业专家课堂或讲座等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如发现未按计划落实,研究生院有权取消对该计划的资助。
获得资助的课程,如更换专家或者改变专家上讲台计划时间,应至少提前两周通过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说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如专家推迟课程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本学期末。
四、材料提交与课程验收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行业专家上讲台资助计划申报表》与《行业专家上讲台资助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A4,双面印刷)于2018年4月1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黄欢欢处,电话:22236911,并将电子版发到zyxw@scut.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公布资助课程。
课程完成后,学院须组织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行业专家上讲台计划总结报告表》(附件3)并提交课程相关记录照片。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3日
通知原文下载: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行业专家上讲台资助计划申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