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12
各相关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研究生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学历证书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由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现将大学城校区各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片采集对象、时间、地点和工作要求
(一)相片采集对象:2013级学术型博士(五年制)、2014级学术型博士(四年制)、2014级工程博士(四年制)、2015级学术型博士(三年制)、2015级硕士(包括三年制学术型硕士、三年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6级硕士(包括两年制学术型硕士、两年制及2.5年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参加2017年及以前年份相片采集的研究生不需要再参加本次摄像。
(二)相片采集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摄像日期: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摄像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6:00
收费、摄像地点:大学城校区A4204
大学城校区各学院拍摄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018年研究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时间安排表(大学城校区).xls。
(三)工作要求。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分社派员到我校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要求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请大学城校区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于2018年3月13日-3月20日到大学城校区研究生办公室(B1-411A)黄老师处领取“2018年研究生毕业电子摄像凭单”;
2.组织本学院相片采集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毕业电子摄像凭单”,请确认凭单上填写的信息如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持军官证者填写军官证号)、所在学院等准确无误(注:不要求填涂相片采集机读卡);
3.本次集中统一组织的相片采集费用15元/人,在大学城校区相片采集现场收取,请研究生于摄像当天自备零钱并携带填写好的“毕业电子摄像凭单”到现场交费后照相;
4.请研究生务必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拍摄时要机读二代身份证,并按照安排的拍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缴费后参加相片采集工作;
5.为了统一规范,请参加相片采集的同学务必着有领衬衣进行拍摄(颜色不限);
6.错过此次拍摄时间的预毕业研究生须自行携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于2018年4月30日前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83302077,020-83398378)。
二、图像信息核对的有关事宜
请参加2018年电子相片采集的研究生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核对。核对过程中若发现相片或数据信息有误,请填写附件2:研究生电子摄像错误信息修改申请表.doc。申请表须由教务员确认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018年5月18日前交至大学城校区研究生办公室(B1-411A)黄老师处。
注:五山校区所在学院的研究生毕业电子相片采集和图像信息核对的工作事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B1栋411A室
黄老师020-39380095
研究生院(五山校区)培养办公室
叶老师020-87110730
附件1:2018年研究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时间安排表(大学城校区).xls
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