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8.03.07
各学院:
被列为跟踪培养的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规定须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方能取消跟踪培养,请各学院教务员审核该部分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情况,并将本学院被列为跟踪培养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情况汇总成表(见附件2),并收齐学术论文材料(请附杂志首页、目录、正文全文的复印件,要求教务员审核是否与原件一致,在复印件首页加盖“已审”章并签名),3月21日前北校区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湖厅三楼315),大学城校区报送至研究生院大学城办公室(B1-411A)。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跟踪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为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中期筛选后由各学院汇总的名单。凡被列为跟踪培养对象的硕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取消跟踪培养:
1.除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之外,若在答辩前至少有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SCI、AHCI、SCI、EI、CPCI索引收录期刊(含国际会议)、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收录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发表时由本人和导师同时署名,且综合评价参考值在4星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获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排名前三);
3.获市级(地级市)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排名前四);
4.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竞赛获奖及其他荣誉。
未取消跟踪培养的,须在4月12日前提交匿名处理的硕士学位论文并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若匿名送审通过即取消跟踪,按正常程序申请答辩。
北校区联系人:詹老师,87110730;大学城校区联系人:黄老师,39380095。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8日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跟踪培养对象公开发表论文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