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利用范围(仅限馆藏)
本馆只提供档案纸质复印件(加盖档案馆证明专用章),利用范围如下:
(一)常规利用的档案材料:学籍表、成绩单、录取名册、毕业名册、硕士论文评阅书、硕士学位授予决议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学位授予决议书。可提供线上线下利用。
(二)原则上仅限于补档、升学利用的档案材料:学位审批材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仅提供线下利用服务,利用者需亲笔签署《档案利用申请表》(下载路径:华南理工大学档案馆首页的【下载专区】-【工作表格】),同时还需要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介绍信或招生录取单位通知或其他证明后,方可利用相关档案。
二、服务对象
(一)校内人员
1.本校毕业且目前在本校工作的各学历层次校友;
2.本校在读的各学历层次学生。
(二)校外人员
本校毕业且目前不在本校工作的各学历层次的校友。
三、利用方式
利用者只能申请利用本人名下的档案。
(一)现场办理
1.校内人员:利用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或毕业证或学位证)到档案馆现场办理。
2.校外人员:利用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或学位证,来档案馆现场办理。
(二)线上申请
1.校内人员
(1)利用者使用学校统一认证账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scut.edu.cn/,在“教学档案利用服务(面向校内人员(含在读学生))”这个服务事项中提交档案利用申请。
(2)档案馆值班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将于3-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馆将档案打印并加盖档案馆证明专用章后,通过顺丰快递寄送给利用者。
2.校外人员
(1)利用者首先登录http://my.scut.edu.cn/up/up/offCampus这一网址,进行在线注册。之后用所注册的账号,登录https://ehall.scut.edu.cn/,在“教学类档案利用服务(面向校外人员)”这个服务事项中提交档案利用申请。(注:若提示账号过期或失效,请访问如下网址激活:https://my.scut.edu.cn/up/up/offActive;若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网络中心87110228-3进行咨询)
(2)档案馆值班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将于3-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馆将档案打印并加盖档案馆证明专用章后,通过顺丰快递寄送给利用者。
(三)委托办理
利用者如不能亲自来馆现场办理,除可本人在线申请外,亦可委托他人来馆现场代办,具体流程如下:
1.利用者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档案馆首页的【下载专区】-【工作表格】中,下载《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类档案利用委托函》电子版,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并手写签名。
2.委托人将手写签名后的委托函和身份证件扫描或拍照,若申请档案利用范围(二),还需将《档案利用申请表》一并扫描或拍照,再将文件发送给被委托人打印。被委托人应带齐下列纸质材料: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档案利用申请表》(如按要求需提供者);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来馆现场办理。
四、现场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大学城校区B1-312室,每周一、二、三、四(上午)、五(节假日另行通知)提供利用服务。联系电话:020-81182715。
(二)五山校区1号楼师生服务中心一楼18号窗口,每周一、三、四(上午)、五(节假日另行通知)提供利用服务。联系电话:020-87113040。
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020-81182715或 020-87113040。
华南理工大学档案馆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