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度校级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校团委决定于3月至4月开展2024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华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以及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评选表彰实施办法》(附件一)。
另附校团委官网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工作的通知 https://www2.scut.edu.cn/youth/2025/0328/c25651a582314/page.htm)
二、申报名额
1.五四红旗团支部:支部总数在40-48个(不含48个)以上的单位可报6个支部,我院可申请6个支部(提交材料为附件二)。
2.优秀共青团员:以各二级团委为单位组织申报,团员总数以2024年10月团内统计数据为参考依据。申报名额不超过院系团员总数的5%,我院可推荐73人(提交材料为附件三)。
3.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团干总数不超过二级团委团干总数的10%,我院可推荐10人(提交材料为附件四)。
4.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我院可推荐候选人2名,其中学生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1名,共青团员1名(提交材料为附件五、并在附件五最后一页附上个人事迹材料)。
三、参评资格
参评资格及基本条件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见附件一)。
其中:
1.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资格: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 1 年;团支部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两制”完成率达 100%;组织化学习开展率达 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团员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2%;上年度“对标定级”等次为“五星级”。各类临时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掌握。
2.学校优秀共青团员参评资格:团龄 1 年以上;上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其中保留团籍的党员(含预备)无需评议结果);在“i 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3.学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参评资格: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保留团籍的党员无需评议结果)、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在“i 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积极参与并认真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辖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年度评议和团籍注册,业务响应及时,团员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5%。
4.学校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参评资格: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居所在团支部前 10%(研究生无此要求),且所有必修课程达到 70 分及以上;身体素质良好,体质测试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研究生无此要求);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符合学校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的所有基本条件,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具有主人翁精神且表现突出, 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娱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可优先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班团支书负责收集本支部电子版材料,并整理填写附件六,于4月3日12:00前发送给学院团委负责同学,团委负责同学将各支部材料汇总后(含附件六),在4月3日22:00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0231048@scut.edu.cn
附件一: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评选表彰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三: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附件四: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五: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需同时提交事迹材料,详情见申报表正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