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各位同学:
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s://my.scut.edu.cn/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6390756867969336936&type=
根据学校通知相关要求:第二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申请者基本条件及各院系评审组织工作与第一批评审工作一致,具体根据学校于9月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条款执行。
请各位同学参照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www2.scut.edu.cn/sp/2024/0910/c10871a561594/page.htm 和“关于公布2024年我院博士国家奖学金暨校长奖学金、硕士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的通知”https://www2.scut.edu.cn/sp/2024/0925/c10871a563165/page.htm中的具体要求,新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附件4-学院要求格式的科研成果及获奖统计表,于11月4日12:00前连同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交至班级评议小组处,电子版发送至scutfood@126.com。
各班级评议小组将第一批国奖未评选上的同学与本次新提交申请的同学,统一在年级本专业内进行综合测评排位。综合测评请各班评议小组于11月7日前完成,级主任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将综合测评成绩纸质版提交至222办公室,并补充本年级同专业申请学生的“学院要求格式的科研成果及获奖统计表”中的综合测评成绩一栏,汇总后提交至2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utfood@126.com。
特别说明:第一批已经提交过国奖申请的学生,本次无需再次提供材料,分数以第一次审核为准,与本次新提交学生一起排序候补。前期已经获得企业奖学金的学生可以评选第二批国奖,获得国奖后,空出企业奖学金指标,给第一次企业奖申请但未获得的学生依次候补。
学校通知原文:
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于9月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第一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截止目前,各院系已按通知要求完成第一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本次教育部下达我校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为187人(以下简称“第二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我校2024年第二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院系奖学金参评人数分配各院系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各院系获奖名额见附件1。
二、评审对象、申请者基本条件及各院系评审组织工作
第二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申请者基本条件及各院系评审组织工作与第一批评审工作一致,具体根据学校于9月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条款执行。
三、评审程序
1.申请者填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于11月4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系)。
2.各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于11月18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对各院系评审通过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核,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教育部。
4.教育部确定获奖名单后,发放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5.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学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系)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生工作部(处)提请裁决。
四、获奖材料报送
各院系在11月18日前,将第二批获奖学生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号楼1126-2室):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2.《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并将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五、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各项工作。
2.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即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在本次申报时重复使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同时享受捐赠奖学金(捐赠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各单位要确保申报研究生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附件:1.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