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3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以生为本”办学理念,学院自2019级本科生起实施专业类招生培养。为切实做好专业类学生分流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华南工教〔2018〕32号)和《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华南工教〔2018〕42 号)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一、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前公布分流方案,并做好宣讲引导工作。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性。
2.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未来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人数,确保专业以及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3.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的具体情况(生源来源、学业背景等),分类制定专业接收计划,按类别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4.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分流工作中引导学生综合考虑自身学业成绩、兴趣特长、职业规划等情况,理性选择专业。
二、组织机构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制定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事项的组织与实施,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并对专业申报和分流工作进行指导。
组长:娄文勇
副组长:黄强
组员:游丽君、张立彦、万芝力、韩忠、唐语谦、李超、黄易坤、崔蓉、何豪洋
2、专业分流监督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组长:冯向阳
副组长:李昀
组员:李晓玺、李汴生、黄泽波、高群玉、胡松青、学生代表
三、分流对象、专业范围和专业接收计划
1.分流对象:2023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146名学生。其他年级已确定专业且降级至2023级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2.专业范围: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3.各专业人数原则上根据当年招生指标进行分配,视具体申请报名情况,各专业录取学生人数均不得超过名额上限,具体为:
(1)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计划招生不超过40人(其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学生不超过3人、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不超过5人、民族班不超1人、港澳台生不超1人、外籍留学生不超过1人);
(2)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计划招生不超过75人(其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学生不超过5人、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不超过7人、民族班不超2人、港澳台生不超1人、外籍留学生不超过2人);
(3)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计划招生不超过40人(其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学生不超过5人、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不超过7人、民族班不超1人、港澳台生不超1人、外籍留学生不超过1人)。
四、分流方式
1.专业分流以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为依据,分流到“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三个专业,各专业学生人数根据学校的招生指标进行分配。
2.具体程序如下:
(1)由学生自由申报,可填报以下3项中的2项:A食品营养与健康、B食品科学与工程、C食品质量与安全。根据第一学期必修课程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Q1),由高到低进行录取,额满为止。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某专业人数限制时,这些学生直接确定为该专业,该专业人数未达所要求人数的,再根据学生所填第二志愿进行调配,依次类推。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人数限制时,则按照学生第一学期已修必修课程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统计为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第一轮未确定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以此类推。
(2)对于外籍留学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班、港澳台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按照指标单列、分类排序的原则,由学院按类别根据学生第一学期已修必修课程的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根据报考志愿择优录取,确定最终分流专业。
(3)未按选报的志愿录取的学生,由分流工作小组再咨询学生意愿调配至还有剩余名额的专业。
(4)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专业分流申请志愿的学生,视同放弃专业分流选择的权利,将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五、分流工作安排(见附件1)
(1)2024年3月26日前,学院在网站发布专业类分流通知。
(2)2024年3月10日-15日,各专业负责人通过专业介绍、经验分享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各专业的特色以及分流方法,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专业。学生在系统进行报名。
(3)2024年3月30日-4月3日,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六、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专业类中进行专业分流机会。
2.专业分流确定后,如需变更专业,可依据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3.本规定若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
2024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4.3.12之前 | 学院发布专业分流工作通知 |
2024.3.12晚上19:00-21:00 | 分流宣讲会(由学院领导、系主任介绍分流办法、专业;邀请本院教师、学生代表、企业代表进行分享) |
2024.3.26-2023.3.30 | 学生报名 |
2024.3.30-2024.4.3 | 学院公示、报教务处审核 |
附件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
姓名 | 学号 | |||
邮箱 | 联系方式 | |||
必修课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 | 必修课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 |||
英语情况(大一英语成绩、四六级分数(如有)、托福雅思等(如有) | ||||
奖励/处分情况 | ||||
专业分流选择(用数字“1-3”做标注,数字1代表第一志愿,数字2代表第二志愿,数字3代表第三志愿) | ||||
( )A食品营养与健康 | ||||
( )B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 ||||
( )C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 ||||
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学院专业类分流方案的实施办法,慎重做出此专业分流的选择。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