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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经广泛征求意见、学院讨论修订,现将《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公示版,适用于2019年9月综合测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6日—11日,欢迎同学们提出宝贵的建议。
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至2143482840@qq.com。
附件: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公示版,适用于2019年9月综合测评).doc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