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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基本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党内表现积分管理办法》是本科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根据实施情况以及收集到的反馈意见,经2018年7月4日党支委会议讨论,并报请学院党委审批,决定对两项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基本要求》中,将“上课无迟到”修改为“迟到不超过2次/学期(即最多2次)”;
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党内表现积分管理办法》中,将“党支部活动的组织者另记4分”修改为“党支部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另记4分,一般组织者另记2分,主要组织者和一般组织者均为1-2人”。
修订后的文件如下: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基本要求(修订)20180903.doc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党内表现积分管理办法(修订)20180903.doc
修订后的制度自2018年9月3日起施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支部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