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制定学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 1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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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明确要求,也是确保学习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位党员,取得实际效果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学校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切实解决学什么和怎么学的问题,根据广东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制定学习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粤学组电传〔2016〕2号)要求,现就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制定学习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基本原则

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支部的特点、党员实际情况以及学习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在学习安排上做到具体化、在学习要求上实现精准化、在学习方式上体现差异化,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注重区分层次。这次学习教育,上级文件要求区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明确了学习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措施,规定了学习的基本教材、必读书目;要求党员学习内容要精当适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学得更多更深一些、要求更严更高一些,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细化,将要求落实到学习计划中。

(二)坚持分类指导。这次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面向全体党员,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注意把握本支部的特点和类型,把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了解党员学习需求,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精准施策,制定出切合自身实际、满足党员需求、可操作能落实的学习计划。

(三)强化问题导向。要围绕上级和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查找本支部在党员队伍、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明确学习要求,使党员干部能够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四)积极探索创新。各党支部在制定学习计划时既要符合统一要求,包含规定动作,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探索和创新学习的方式方法,使党员越学越想学、越学越有兴趣,使学习教育更接地气、更加精准地对接党员所需、党员所盼。

二、明确学习内容

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时,既要有共同必学的内容,又要有结合实际自主选学的内容(附件1)。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学习内容和要求,增加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所有党支部共同必学的内容

1. 全体党员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以及党的历史、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等。

2.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内容。除全体党员共同必学的内容外,还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2016年版)》、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

在学习中,各党支部要把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要教育引导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要求,查找差距、检身正己,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各党支部自主选学的内容

在重点学习基本内容基础上,各党支部要针对本支部党员实际情况,选学与本领域有关的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指导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武装头脑,明确工作思路和要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如各党支部可选学《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创新驱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教育体制改革、“四有”好老师、青年成长等重要论述,把学习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的学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

三、创新学习方式

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坚持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将学习教育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岭南追梦”行动、党建主题活动等党建重大工作结合起来,融入经常、融入日常。

根据党支部特点,主动探索创新。可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举办系列讲座、召开理论研讨会、学习交流会、报告会等方式,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采取组织观看电教学习片,微信、QQ推送学习材料,组织网络学习等方式开展学习。运用微党课、微视频等方式,提高学习的吸引力,增强学习的效果。

针对不同党员实际,分类组织学习。对毕业生流动党员,可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邮寄资料等方式开展学习。对离退休干部教工党员,在本地居住、行动方便且自愿的,可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学习;随子女到外地生活或因其他原因流出的,可通过邮寄资料、网络或手机推送学习内容的方式参加学习;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可开展“送学上门”。

四、加强监督指导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计划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指导;要把重点放在基层、放到支部,深入实际、沉到一线,及时了解学习计划制定情况和落实效果,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学校党委将择期以适当方式对各党支部学习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批评教育,严肃问责。

1.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帮助指导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将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讲党课纳入其中,并对各党支部的学习计划进行审阅和批复,于6月10日前填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制定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讲党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发至邮箱zzbzzk@scut.edu.cn。

2. 各党支部作为学习教育的实施主体,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的特点,对学习任务和要求作出安排,推进学习教育。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合适的学习材料和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

3. 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制定学习计划、亲自调度安排,带头参加学习,确保把学习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做扎实、做到位。


附件:1.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学习内容列表.xls

2.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制定情况统计表.xls

3. 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讲党课”情况统计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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