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14: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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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内两部法规”),进一步丰富纪律教育工作载体,广东省纪委决定运用“南粤清风”官方微信平台在全省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附件1)。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5–9

二、活动对象

全校党员干部

三、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将作为今年我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将此次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做到不漏掉一个党组织,不遗忘一个党员干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活动,在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 加大宣传,强化督促指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增强活动吸引力,营造自觉学习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督促指导,确保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学习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12日前将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情况反馈表(附件2)报送纪监办公室(博士后公寓910室),电子版发送至j2jb@scut.edu.cn。联系人:何华宇,联系电话:87113479。


附件:

1. 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pdf

2. 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情况反馈表.doc



纪监办公室

201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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