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深化学习教育效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6〕24号)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全体党员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时间
此次考学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络考学:2016年6月20日至9月12日。
第二阶段综合考学:2016年9月至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学对象
学校全体党员。
三、考学内容
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参考资料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等,党员可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员考学”专栏进行学习。
四、考学方式
(一)网络考学阶段,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省委组织部开展的“两学一做”网络考试。党员在考试期间登录考试系统(广东省党员教育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员考学”专栏),按照考试系统指引进行考试。党员在考试时,单位需选择“省委教育工委发文高校”。
(二)网络考试系统随机从题库中抽取50道题目生成试卷,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单次考试不限时长,答题结束后系统即时显示成绩。
(三)综合考学阶段,省委教育工委将以第一阶段网络考学成绩为参考,择优组织部分高校开展全省大学生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综合知识竞赛,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学结果
(一)网络考试。考试系统将每天自动生成统计数据,包括学校具体考试人数、参考率、平均分数、满分人数、满分率等。省委教育工委将定期督查考试情况,并在考试结束后对各高校的考试结果进行通报。学校组织部也将定期跟进、督促、反馈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的考试情况。
(二)综合知识竞赛。竞赛结束后,省委教育工委将根据参赛学校的成绩,评选出若干奖项,予以通报表扬。
六、相关要求
一是要深入学习。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用好各种学习平台和相关学习教育读本,组织本单位师生党员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要求,学深学透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
二是要精心组织。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确保考试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做到应考尽考。
三是要落到实处。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参加考试,并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党员开展学习和参加考试,力求使每一位参考党员通过学习和考试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
四是要及时跟进。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有专人及时跟进了解本单位师生党员的考试动态,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考试参考率和满分率。
党委组织部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