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承诺践诺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党委组织部 ] 发布时间 [ 2019-10-18 17:26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做实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工作,推进党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部署,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承诺践诺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全员参与、量力而行、重在兑现、长期坚持”原则,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承诺践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亮明党员身份、规范党员行为、展示党员形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
二、参与对象
全校党员。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承诺践诺活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积极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承诺践诺活动。党员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初心和使命。党员承诺践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承诺践诺与促进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融为一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承诺践诺;坚持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党员承诺践诺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承诺践诺成效的重要标准,突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持立足岗位、自觉奉献,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承诺践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
承诺践诺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
1.作出承诺。党员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岗位职责与年度工作任务,以正在推进的工作为重点,在加强学习、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作出承诺。每名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由本人签字确认后,递交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作出承诺。
2.审核承诺。党员承诺的内容由党支部逐人逐条审核把关,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师生意愿。对联系实际和岗位特点不紧不实的,要督促党员及时修改完善;对不符合实际的,要重新提出承诺事项。
3.公开承诺。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在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通过基层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栏、单位网页等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履行践诺。党员要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切实兑现承诺内容。党员个人践行承诺的进展、成效要及时报告党支部。党支部要为党员践行承诺建立台帐,实行跟踪管理,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和帮助。
5.评议承诺。要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等方式,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党员承诺践诺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每位党员都要认真填写“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承诺践诺书”(附件),于10月31日前报所在党支部审核后报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汇总留存。其中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全体党员,要将承诺践诺书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二)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主题教育期间,党员要通过主题党日,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 1 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 件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要建立健全党员志愿服务组织保障、评价考核等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三)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党员徽章是党员身份的标志,党员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出席党内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其他党组织要求佩戴党员徽章的时间和场合,都要佩戴党员徽章。
党员徽章的使用范围包括:党内重大活动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党内关爱等活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上岗工作时;经基层党委审定需要佩戴党员徽章的其他活动。党员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随意佩戴党员徽章。
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提醒和监督工作,还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创建活动,充分展示优秀党员的良好风貌。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实施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佩戴党员徽章等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强化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要及时总结和上报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承诺践诺书.docx (20.81 KB)
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版权所有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4312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科技产业大楼 邮编:510640
电话:020-87111488 E-Mail:scutc10@s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