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站(基地)博士后完成出站考核的当月或次月应及时办理出站手续。
一、提交出站系统和材料
(一)博士后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出站信息并提交,工作站(基地)、学院审核;
(二)博士后按要求准备工作站(基地)博士后出站材料(清单见下表)交博管办。博士后如在站期间获得各类博士后基金项目或人才计划的,需先办理结题。
工作站(基地)博士后出站材料清单
序号 | 出站材料及注意事项 |
备注 | 请按双面A4纸打印所有材料,其中序号1-5按顺序整理成2套,并装订 |
1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2份,纸质版) 备注:在中国博士后网系统上填写、提交、打印 |
2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2份,纸质版) |
3 | 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2份,纸质版) 备注: 企业博士后管理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下面要求,并签字盖章。 出站后选择留设站单位工作或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提交接收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书面材料(接收单位出具,这些材料必须是人事处、地市级以上人社局、组织部(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队师级以上干部、接收档案的人才市场等填写、盖公章) ①如接收单位为企业,同时需提供自出站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②如接收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同时需出具接收单位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立户证明。 ③出站后直接进二站人员需提交二站接收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同意进站的意见。 ④在站期间复员或退伍的军人,出站后选择留设站单位工作或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除提交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等过程性书面材料外,还需提交《复员证》、《退伍证》或军队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复员(退伍)证明或复员(退伍)批函。 |
4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纸质版) 备注:包含本人;如已婚,还需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
5 | 博士学位证复印件(2份,纸质版) |
6 | 博士后研究报告(3份,纸质版) 备注:1.请严格按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并提交合作导师讨论修改定稿,按大红色120g封面纸胶装; 2.博管办2份纸质版、图书馆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
7 | 工作站(基地)博士后出站报告会会议记录(2份,纸质版) |
8 | 出站报告会议表决票(1套,纸质版) 备注:按专家人数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
9 | 离校手续通知单(工作站或基地)(1份,纸质版) |
10 | 档案转移材料(1份,纸质版) 备注:1.材料为商调函、调档函或档案接收函(外国人不需要办理此项) 2.人事档案存放地开具; 3.原因:虽企业博士后的人事档案不在华南理工大学,但博士后期间档案需归并至人事档案存放地。 |
11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结题报告(1份,纸质版) 备注:仅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特别资助项目、博新计划项目基金的博士后 |
12 | 开题报告任务页和成果证明材料(1份,纸质版) |
备注 |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工作站(基地)工作人员审核;复印件均须加盖或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
(三)博管办审核无误后,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上审核出站申请,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即为出站。博士后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博士后出站证书》。
二、关于博士后档案调出
出站审批后两个月内,学校将博士后档案材料按调档函地址通过机要方式寄出。
联系方式:博管办联系电话:020-87114038
三、进出(退)站工作办理时间地点
1.工作日下午(周四除外)14:30-17:30
2.五山校区师生服务大厅一楼17号窗口
3.联系电话:
020-87114038(工作日全天)
020-87110378(工作日下午,周四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