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动站博士后完成聘期考核的当月或次月应及时办理出站手续。
一、提交出站系统和材料材料
(一)博士后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出站信息并提交,学院审核;
(二)博士后按要求准备出站材料(清单见下表)交博管办。博士后如在站期间获得各类博士后基金项目或人才计划的,需先办理结题。
流动站博士后出站材料清单
序号 | 出站材料及注意事项 |
备注 | 请按双面A4纸打印所有材料,其中序号1-5按顺序整理成2套,并装订 |
1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2份,纸质版) 备注:中国博士后网系统上填写、导出打印正式表 |
2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2份,纸质版) |
3 | 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2份,纸质版) 备注: 出站后选择留设站单位工作或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提交接收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必须是人事处、地市级以上人社局、组织部(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队师级以上干部部、接收档案的人才市场等填写、盖公章) ①如接收单位为企业,同时需提供自出站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②如接收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同时需出具接收单位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立户证明。 ③出站后直接进二站人员需提交二站接收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同意进站的意见。 ④在站期间复员或退伍的军人,出站后选择留设站单位工作或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除提交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提交《复员证》、《退伍证》或军队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复员(退伍)证明或复员(退伍)批函。 ⑤如无接收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
4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纸质版) 备注:包含本人;如已婚,还需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
5 | 博士学位证复印件(2份,纸质版) |
6 | 博士后研究报告(3份,纸质版) 备注:1.请严格按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并提交合作导师讨论修改定稿,按大红色120g封面纸胶装; 2.博管办2份纸质版、图书馆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
7 | 博士后经费收支明细表(1份,纸质版) 备注:请自行填写无需盖章,2018年1月1日前进站的,填写金额为16万元,2018年1月1日后进站的,填写金额为30万元 |
8 | 离校手续通知单(1份,纸质版) |
9 | 档案转移材料(1份,纸质版) 备注:商调函、调档函或档案接收函(外国人不需要办理此项) |
10 | 在站期间获得各类博士后基金或人才计划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含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博新计划) 提交《博士后科学基金结题报告》和《经费结算表》(均2份,纸质版) 备注:如属涉密项目,请按要求下载结题报告模板,线下填写1份纸质材料交至博管办。 2.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获得者 自行填写并提交项目结题表。(2份,纸质版) 3.澳门学者、香江学者计划获得者 自行填写并提交项目结题表。(2份,纸质版) |
备注 |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学院人事秘书审核;复印件均须加盖或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
(三)博管办审核无误后,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上审核出站申请,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即为出站。博士后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博士后出站证书》。
二、关于中国博士后基金结题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含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博新计划)结题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网址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index.html)填写《博士后科学基金结题报告》(word版),填写经费结余情况等,提交并打印(一式2份),报博士后合作导师及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批;
2.在学校财务系统下载《经费结算表》(“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交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核(2份,纸质版);
3.博士后提交《博士后科学基金结题报告》和《经费结算表》(均2份,纸质版)报博管办审核后,方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
备注:(1)如属涉密的,请按要求下载结题报告模板,线下填写1份纸质材料交至博管办。
(2)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110619,联系地址:1号楼2楼44号窗口
三、关于博士后档案调出
出站审批后两个月内,学校将博士后档案材料按调档函地址通过机要方式寄出。
联系方式:1.博管办联系电话:020-87114038
2.人事处档案室联系电话:020-87110111
四、关于博士后户口迁出
(一)户籍在学校集体户的流动站博士后出站时均需将户口迁出(部分留校工作的除外)。如申请博士后户口迁出,需按照“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要求,填写户口迁移信息(含本人配偶、子女随迁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申请落户北京市者,还需符合博士后及随迁人员在京落户有关规定(具体咨询北京的工作或落户单位)。
五、关于博士后统一认证账号
博士后的校内统一认证账号自聘期结束之日起至6个月内,仍可正常使用。如因延期或科研项目完成期限等原因确需延长使用时间的,请书面提交《出站博士后延长统一认证账号有效期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自行到师生服务大厅(1号楼1楼1、2、3窗口)办理。
六、进出(退)站工作办理时间地点
1.工作日下午(周四除外)14:30-17:30
2.五山校区师生服务大厅一楼17号窗口
3.联系电话:
020-87114038(工作日全天)
020-87110378(工作日下午,周四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