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师德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教党〔2023〕66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师德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标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压实各级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化思想引领,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教师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确保每位教师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组织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各院(系)要形成教师理论学习制度且有组织地开展理论学习,落实教育部“教师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关于做好近期理论学习安排及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教师集中学习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二)强化规则立德,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加强教师法治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提高教师法治素养。
2.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警示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师德师风的相关内容,总结高校教师近年来在违反六大纪律、师德失范、学术不端方面的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精准有效地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不良风气的震慑作用。
3.组织教师召开全院(系)师德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以教育部网站公布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每学期组织一次师德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典型案例集等多种方式,引导教师以案为鉴;院(系)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加强警示教育,引导教师坚守师德底线。
(三)全面自查自纠,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1.明确院(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议事规则。院(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小组成员名单,制定议事规则,细化议事流程,以确保院(系)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推进。
2.开展师德违规线索排查。各院(系)、各单位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的全面排查,对照十项准则和负面清单,面向全体师生重点排查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发表不当言论、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近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
3.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各院(系)要在院(系)主页上公开公布院(系)师德师风问题反映渠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台账,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按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工作重点、覆盖全体教师,力戒形式主义。
(四)弘扬教育家精神,树立先进典型
1.做好优秀教师典型挖掘工作。各院(系)要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充分挖掘在教书育人、关心关爱学生、传帮带等方面的优秀典型,运用媒体展示、事迹宣讲等方式,推出至少1个优秀典型。用生动、丰富、鲜活的师德人物与师德故事迎接第40个教师节的到来,形成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生动局面。
2.总结经验凝练亮点。各院(系)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凝练本单位贯彻落实弘扬教育家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突出特色活动、创新做法或亮点,教师工作部将开设工作专栏开展宣传交流。
三、有关要求
1.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突出落实学院(系)书记院长抓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精心组织落实,丰富活动形式,围绕主题开展工作。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院系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把学院师德教育开展情况纳入院系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和校内巡察观测指标体系,对工作不到位、缺位和出现师德失范问题的学院进行严肃问责。
2.注重成效,营造氛围。各院(系)对照附件要求,做好总结工作,充分突出院(系)工作成效。活动内容要通过校园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及时报道。院(系)按照《2024年师德教育活动任务清单》按时报送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未完成工作。
联系人:谢湘曼 联系电话:87113802
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jsszk@scut.edu.cn
附件3:2024年师德教育活动总结报告(建议提纲).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