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程思慕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次数:589

各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安排,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学院基层党支部应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两项工作,并在318日前按附件1中“各支部需报送材料”的要求报相关材料到学院党委。此项工作全体党员均需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民主评议结果需记入省党务系统)。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请报各支部书记批准。

各党支部请在38日下班前报会议时间、地点,由学院党委统筹安排党委委员督查会议。

  

附件1-法学院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安排.docx

附件2-1民主测评表(党员使用).doc

附件2-2党员互评表.docx

附件3: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党组织使用).xlsx  

 

 

 

法学院党委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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