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年港澳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18-09-18 浏览次数:2033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2019年全年教育部“港澳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项目已启动申报,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港澳参与单位

香港:拥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12所高校(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岭南大学)

澳门:拥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5所高校(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旅游学院)。


二、教育部资助方式及资助内容

教育部向内地高校提供资助,支持港澳高校学生(全日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师(师生比原则上不超过1:10)来内地学习、交流、科研、实习3天(含)以上优先及重点支持能纳入港澳高校学分课程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为20191-12,形式可包括小学期课程(暑假)、交换生课程、讲座、学术竞赛、社会服务等活动,3-3个月的短期师生按每人每天550元包干资助3个月到1学年的长期师生提供住宿、生活费资助、教学补助及交通补助。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请项目的老师与港澳伙伴学校对接,落实并确定港澳师生来校交流实施方案,填写《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及《港澳与内地师生交流计划合作项目确认书》(附件2),2018921日前将申请书及申报表电子版发至hkmt@scut.edu.cn

  

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致电我办。

  

联系人:徐光辉、谭洁

电话:8711314187114948


   港澳台办公室

   201893

  

附件1说明:http://www2.scu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港澳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新)20180517.doc

附件2:《说明:http://www2.scu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港澳与内地师生交流计划合作项目确认书样本20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