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级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新生:
为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鼓励优秀考生攻读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5级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方式
1. 优秀硕士新生奖
优秀硕士新生奖奖励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奖励人数为4人。优秀硕士新生奖由申请人申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要求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 优秀博士新生奖
优秀博士新生奖奖励标准为人民币20000元/人,奖励人数为1人。优秀博士新生奖由申请人申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初审工作,并推荐合格参评候选人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定。
二、参评条件
1.优秀硕士新生奖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在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前10%);
(2)硕士研究生入学总成绩优秀(本学科排名前5%);
(3)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质量较高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品等),其中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4)在各类重要科技或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挑战杯”、数学建模比赛等国家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获得学科重要竞赛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2. 优秀博士新生奖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直博生在本科期间的成绩名列前茅,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博士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名列前茅;
(2)科研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品等),其中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3)在各类重要科技或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挑战杯”、数学建模比赛等国家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获得学科重要竞赛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4月2日-5月20日,符合学校管理办法及学员评选细则中条件的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申报,填写《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于5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B9北座204办公室,朱红松老师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songzhupiaohong@163.com。
2. 学院评定:5月21日-6月12日,学院按照评选要求评定2015级优秀硕士新生奖,完成2015级优秀博士新生奖的初审推荐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和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后,上报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评定:6月15日-30日,研究生院审核优秀硕士新生奖评定结果,并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优秀博士新生奖推荐名单进行评定。
4. 结果公布:7月在学校主页、研究生院及招办网站公示拟获奖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者名单。
四、其他事项
1.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参评条件将一律不予认可。
2. 对研究生新生奖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公示无异议,学校公布研究生新生奖获得者名单。
3.研究生新生奖发放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奖励金发放: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因各种原因退学者;
(3)有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等行为者。
3.在校期间,经查实在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取消研究生新生奖并追回奖励金。
4.获研究生新生奖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同时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等研究生三助岗位及优秀博士论文创新基金、学术新人奖、国际会议资助、学校或学院的其他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等。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资助获得优秀博士新生奖的博士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五、法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地址:法学院B9北座204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380307
E-mail:songzhupiaohong@163.com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