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度助学金评比时间安排、评比细则、名额分配的通知
目录:
一、助学金的评比时间安排
二、关于助学金的评比细则
三、各年级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
★ 一、助学金的评比时间安排
时间 | 安排 | 负责人 |
10月9日 | 班级评比 | 各班班委 |
10月10日 | 班级公示 | 各班班委 |
10月11日 | 学院评比 | 学院 |
10月14日 | 学院公示 | 学院 |
★ 二、关于助学金的评比细则
一、各班助学金的名单由本班评议小组共同讨论产生
二、助学金的评比,原则上只从申请者当中进行评比 (例外情况参见以下备注)
三、参与讨论的评议小组成员,须超过全体评议小组成员的2/3
若无法出席讨论,可委托其他评议小组成员转达自己推荐的助学金获得人选
四、各班拟定的助学金获得者,须获得全体评议成员的1/2以上人数同意,并报班主任签字同意
(例如,某班评议小组共9人,只有7位评议小组成员参与讨论,但至少仍须5人同意,才能使某同学获得助学金,因为需要超过全体评议小组的1/2同意)
五、同等票数情况下,新疆、西藏学生优先考虑
六、班委讨论过程,可以不公开
班委根据贫困程度,对申请者所进行的排序,一律不能公开。(因涉及他人隐私)
班委拟定的助学金获得人选,需要公开,且在本班内公示一天
即:过程可以不公开;排序绝对不能公开;最终名单需要公开
备注:
1、在班级公示之前补充申请的,经过评议小组同意,仍可将该申请者纳入讨论的名单当中
2、在评比过程中,若发现某些同学的家庭情况明显比申请者更为贫困的,班委可动员该同学补充申请,以便解决该同学的基本生活水平
★ 三、各年级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
备注:因14级新生不可申请奖学金,故助学金主要面向低年级(14、13级)学生,奖学金主要面向高年级(12、11级)学生。
凡是递交了申请材料的,(不管申请哪种助学金),都纳入评比的范围。到时班级公示完毕后,再让受助者补充该类型助学金的相关材料即可。如:甲同学申请A助学金、乙同学申请B助学金,到时甲乙获得C助学金,公示完毕后,甲乙补交C助学金的申请材料给班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将各项材料和推荐表(见附件2)于10月10日交至b9-204 姚添涵 13710010113 39380307
关于助学金所需要的材料和表格请到”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自行下载填写。
附件1:2014年法学院助学金名额统计表及各年级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0.xlsx (15.25 KB)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