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
2014-2015学年度各项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已确定,为了更好地做好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MBA校友助学金、黄乾亨助学金、仲明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1. EMBA校友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132人。
2. 黄乾亨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24人。
3.仲明助学金:2014级困难学生20人。
(二)评选条件
1.EMBA、黄乾亨助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进取心;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难以支付其本科在学期间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5)学业成绩没有不合格科目。
2.仲明助学金
(1)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学习成绩非常优秀;
(2)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3)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同意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4)灾区学生优先考虑。
(四)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EMBA校友助学金、黄乾亨助学金
(1)书面申请一份
(2)《华南理工大学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2014年办理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4)提供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上一学年度成绩单一份(新生不需要)
2.仲明助学金
(1) 书面申请材料一份
(2) 《仲明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2014年办理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5) 新生入学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
(6) 学生本人签名确认的《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及《道义契约附件》(一式两份)
(五)助学金的发放
EMBA校友助学金、仲明助学金每名学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黄乾亨助学金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2500元。
UPS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UPS助学金: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UPS助学金
1.热爱祖国,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和限制选修课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
3.积极参加义工活动,2014-2015学年需参加100小时义工活动;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四)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UPS助学金
1.书面申请一份
2.《华南理工大学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上一学年度成绩单一份
4.2014年办理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成绩合格且能完成上学年要求的义工工时可连续两年接受资助,如有课程科目不合格、不能完成要求的义工工时,则不可连续接受资助。
(五)助学金发放
UPS助学金每名学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左右
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6.能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四)助学金发放
资助标准为3000元/年
培英工程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培英助学金: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培英工程助学金
1. 孤儿或单亲家庭孩子;
2. 父母双亲患重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微薄,无其它亲友资助者;
3. 父母双亲下岗且收入低微者;
4.家庭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特困户者;
5.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政府当年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者。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一份
2.《培英工程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 2014年办理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三)助学金的发放
培英工程助学金每名学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
香港思源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 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父母有重病人者优先考虑;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学业成绩没有低于60分或不合格的科目(包括选修课),平均分达到70分或以上;
3.一年级新生成绩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5.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6.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四)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2014级新生及其他新申请学生:
1.书面申请(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一份
2.《香港思源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2014年办理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4. 一年级新生提供高考入学成绩单复印件,其他新申请学生提供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上一学年度成绩单一份
再次申请的老生:
再次申请各学院学生(名单见附件),名单中学生如条件符合,可继续给予资助。但如有课程科目(包括选修课)不合格,则不予接受,其空缺请学院选择同年级同学替补。
1.书面申请(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一份
2.《香港思源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 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上一学年度成绩单一份
(五)助学金的发放
每名学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
新力苏青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2013级、2014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难以支付其本科在学期间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3.思想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进取心;
4.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四)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2014级新生及其他新申请学生:
1.书面申请一份
2.《“新力苏青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2014年办理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4. 一年级新生提供高考入学成绩单复印件,其他新申请学生提供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上一学年度成绩单一份
再次申请的老生:
再次申请各学院学生(名单见附件),名单中学生如条件符合,可继续给予资助;但如有课程科目(包括选修课)不合格,则不予接受,其空缺请学院选择同年级同学替补。
1.书面申请一份
2.《“新力苏青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 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上一学年度成绩单一份
(五)助学金发放
根据学生面试结果确定,每名学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3000元或4000元。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2014~2015学年度连续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各助学金的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各学院要向全体学生公布各项助学金的有关条件、政策,接受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相关表格;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2.初审: 学院将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请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所有受助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 “社会资助”模块报送。学生的书面评审材料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递交学校学生工作处;并请通知除国家助学金外的其他助学金请同时在核对学生管理系统中的本人广州市的工商银行账号。
3.复核: 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5天;
4.终审:公示期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最终确认。
助学金的评选原则: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必需评选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3.各项助学金的资助金额不得拆分,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涉及学院的助学金评选资格。
附件一: 培英工程助学金申请表.doc (39.51 KB)
附件二: 华南理工大学2013-2014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xls (24 KB)
附件三: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xls (31.51 KB)
附件四: 华南理工大学2013-2014学年度新力苏青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xls (21.51 KB)
附件八: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doc (41.51 KB)
附件九: 2014-2015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20 KB)
附件十:华南理工大学2014~2015学年度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连续受助学生名单.xls (35.51 KB)
附件十一: 华南理工大学助学金申请表..doc (42.51 KB)
附件十二: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助学金项目简介..doc (55 KB)
附件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46 KB)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