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彦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14-08-27 浏览次数:14951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B9北座405

 邮 编:510006

 电子邮箱:chylaw@scut.edu.cn

 

学习和工作经历

陈红彦,博士,教授。先后求学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厦门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国际法学硕士和国际法学博士学位。工作以来,先后任教于郑州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对外开放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教学和科研工作

工作以来,先后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国际商法》等课程。参与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税法》的编著工作。

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法、国际税法等,并长于跨学科研究我国的低碳法治建设问题。出版个人学术专著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各类课题十余项;在《法学研究》、《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多篇论文被转载。

注重理论联系实践。通过中央级内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数次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就我国低碳法治的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建言献策。多次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工作,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中宣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大、广东省委办公厅等机构提交专家建议数篇,所提出的学术观点受到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领导同志批示;多项研究成果被采纳。

作为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对外开放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深度参与广东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

学术职务和获得荣誉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监督司法专家,南沙自贸区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广州市绿色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荣获第二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第一批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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