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推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国家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设立了 “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实施,各单位申报时应体现学科优势与特色,代表单位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申请条件
1.项目申报范围面向理、工、农、医及以上学科的交叉领域;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万元,资助期限为二年。
2.所申报项目应围绕学科建设、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鼓励中外合作机构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3.项目申报的国外合作机构应为世界一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申报时中外合作机构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合作协议。
4.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除本项目外的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报人填写“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至37号楼345F,同时发送电子版至experts@scut.edu.cn.
联系人:龙茜 联系电话:87113180
附件1: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2:2019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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