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财政部从2012年相继印发了多项关于外宾接待、国际会议、因公差旅的经费管理办法。引智办现对上述文件进行汇总,请各位老师在执行引智项目中务必遵守。
一、外宾接待:
注意:1. 外宾接待标准参照我校人员国内差旅标准;
2. 国家外国专家局项目资助的外专标准不同,请参阅“二、国家外国专家局项目”一栏;
3. 国际会议的外宾接待不适用于此标准;
4. 下表为普通外宾接待标准的摘要,详细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请见文件原文(附后)。
经费使用项目及标准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
1.院士及相当人员 | 1.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人员 | 其他人员 | |||
住宿 | 基准限额 | 900元/人/天 | 550元/人/天 | 450元/人/天 | |
北京、上海、三亚限额 | 1100元/人/天(北京、上海) | 650元/人/天(北京) | 500元/人/天(北京、上海) | ||
旺季城市限额 | 1200元/人/天 | 750元/人/天 | 580元/人/天 | ||
交通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一等舱 | 二等舱 | 三等舱 | ||
飞机 | 头等舱 | 经济舱 | 经济舱 | ||
其他交通工具 | 凭据报销 | ||||
伙食补助费 | 青海、西藏和新疆地区:120元/人/天 | ||||
宴请(外宾在华期间不得超过2次,级别以出面举办宴会的人员为标准) | 宴会 | 400元/人/次 | 300元/人/次 | 300元/人/次 | |
冷餐 | 150元/人/次 | ||||
酒会 | 100元/人/次 | ||||
茶会 | 60元/人/次 | ||||
陪同人员 | 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 | ||||
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 |||||
对外赠礼(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 | 400元/人次 | 200元/人次 | 可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
华南工财[2019]15号-《华南理工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华南工[2022]38号-《华南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二、国家外国专家局项目:
序号 | 开支范围 | 资助上限标准(人民币) | 备注 |
1 | 专家交通费 | 据实核销 | 根据外国专家层次、健康状况、工作需要在可靠、便利、节俭的原则下选择交通工具及座位等级,包括乘坐国际/国内航班;火车、高铁/动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市内出租车费。 |
2 | 专家工薪 | 以专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工作协议约定为基础核准支持 | 专家工薪、专家咨询费(讲课费)、专家补贴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给予资助。 |
3 | 专家咨询费 (讲课费) | 3000元/次 | |
4 | 专家补贴 | 1000元/天 | |
5 | 专家生活费 | 据实核销 | 专家生活费指专家租房或住宿费,参照外宾接待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住宿安排应注重安全舒适,方便工作,不求奢华。凭住宿发票按专家实际居住天数据实核销。专家在华工作期间长期租房居住的,凭租房合同及有效发票据实核销。 |
6 | 其他费用 (技术资料费、突出贡献奖励费) | 据实核销 | 按照项目指南规定提出经费申请,在批复额度内支出。 |
三、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注意:非参加国际会议的外宾接待标准请参阅上文第一、第二部分;
项目 | 经费标准 |
住宿费 | 1000元/人/天 |
伙食费 | 400元/人/天 |
其他会务费用 | 100元/人/天 |
国际会议费 | 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疗费、同声传译翻译费、同声传译设备租金费用等。 |
会议费开支除另有规定外,其他支出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报销。会议开支以财政拨款或学校预算经费为主的,按综合定额控制报销;以收取会议费或赞助费等其他经费为主的(70%以上),按照批准的预算据实报销。 | |
下列费用纳入会议费开支范围,但不计入会议费综合定额控制,从相应的支出科目中列支: 1.确因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 2.会议举办者根据工作需要,向邀请参会专家发放的劳务费按照惯例据实列支;给工作人员发放的劳务费在学校规定的标准限额内据实列支; 3.学术会议论文集制作费或出版费; 4.接送站产生的费用; 5.举办(承办)会议的场地租金。 |
华南工【2020】43号-《华南理工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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