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高校原创音乐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校团委 2025-09-19 10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广东省促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高校音乐教育发展,搭建大学生文化艺术深度交流平台,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广东省高校原创音乐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活动以“青春原创力,粤韵谱新篇”为主题,体现新时代新特征,讴歌祖国建设发展成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重展现岭南地区历史、文化、艺术特色,激发青年学生的创作热情,展现新时代大学生向上、向善、向美的青春风貌。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星海音乐学院

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三、参与对象与组别

(一)参与对象

参与对象为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学生。

(二)组别

分设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1.专业组参加人员须为高校音乐专业(含师范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专业)在校在读学生。

2.非专业组参加人员须为高校非音乐专业在校在读学生。

3.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个组别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作品类型包括原创歌曲组、计算机音乐组、器乐创作组、小型音乐剧创作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原创作品可由单人独立完成或团队共同合作完成,原创歌曲组、计算机音乐组、器乐创作组原创人数不超过3人,小型音乐剧创作组原创人数不超过5人。

(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发表的作品,未参与过由省教育厅主办的类似评选活动。

(四)应征作品题材健康向上、弘扬时代精神、富有艺术感染力,不能出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道德以及相关要求的内容,不得抄袭或改编他人作品,不存在版权纠纷等问题,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五、活动安排

征集活动分为高校征集、作品遴选和展演展示三个阶段。

(一)高校征集(2025年9月)

以院系为单位于2025年9月24日10:00前将参赛材料报送至校团委邮箱 j2twst@scut.edu.cn 。

(二)作品遴选(2025年10月)

省教育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报送音乐作品进行遴选。

(三)展演展示(2025年11月至12月)

活动将遴选部分优秀原创作品集中排演,进行校际交流展演展示。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优秀组织奖、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奖、现场展演展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高校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比赛成绩进行评定,按照参加活动高校总数的20%进行评选。

(二)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奖

以子项目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按报送作品总数的60%入围奖项评选,各组别按入围作品数量的20%、30%、50%评定一、二、三等奖。

(三)现场展演、展示奖

根据专家遴选推荐意见,参与集中展示的作品获现场展演、展示奖。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

获优秀原创音乐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附件:

1.广东省高校原创音乐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相关要求.docx

2.广东省高校原创音乐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xlsx

3.广东省高校原创音乐作品征集活动报送汇总表.xlsx

4.广东省高校原创音乐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唯一版权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