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李若英
- 发布时间:2024-10-15
- 浏览量:676
各学院(系):
为做好2024-2025学年学制期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导师助研费缴纳工作,确保博士生助研岗位奖学金正常发放,现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资助岗位类别确定
1.根据学工处网页9月19日发布的“关于确定2024-2025学年学制期限内博士研究生资助岗位类别的通知”,各院系已按要求确定并报送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岗位类别。
2.各院系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完成,学校根据各院系报送的获奖名单,对博士生资助岗位类别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博士生资助岗位类别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1名单由辅导员发至各导师)。
二、博士生导师按时缴纳助研费
1.导师务必在10月22日前完成助研费缴纳提交操作。
2.可支出经费项目:助研费可来源于导师科研项目(含横向、纵向、引进人才启动费)的劳务费及间接经费。国库项目(以A3、C1、C2、C3、C7、C9、D2、D6、N3为开头的项目)、导师业务费(Y2字头项目)不可用于转助研费。具体以财务处规定为准,如对可支出项目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会计科。
3.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转账缴费,流程如下:
(1)导师查阅了解附件1名单中需缴纳助研费的博士生学号姓名、资助岗位类别及对应的资助标准,按资助标准缴费,不可多缴或少缴。导师资助标准为0的,无需缴纳助研费。
(2)登录门户——“办公服务”——“办事大厅”——“所属机构选择“学生工作部(处)”——在服务列表选择对应服务:缴纳博士研究生助研费。
(3)导师本人进入“缴纳博士研究生助研费”页面后,在“缴费(发放)清单”栏,显示导师本人名下所有应缴费的博士生学号姓名、资助岗位类别、资助标准、应缴纳金额,勾选(可多选)须缴费资助的博士生姓名。如非导师本人进入系统、由他人代替进行缴费的,可点击“新增”按钮,输入博士生学号,即显示该博士生姓名、资助岗位类别、资助标准、应缴纳金额,可勾选该博士生进行缴费。
(4)上一学年发放后有余额的情况处理。
上一学年发放完毕后有剩余的导师名单见附件2。如使用上一学年发放后的余额,本次缴费金额须填写扣除余额后的金额,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实缴?元+余额?元=应缴?元。本次实缴金额加上余额,必须等于导师应缴纳助研费金额。例如:学生张三是A岗,导师应缴纳金额为18000元,如导师使用上学年余额6000元,本次实缴12000元,则导师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实缴12000元+余额6000元=应缴18000元。
(5)输入支出经费卡号,并点击“经费项目校验”,通过校验后导师即完成缴费申请提交。(申请人须为该经费卡号负责人或者申请人被授权。每条申请可为多人缴费,但只能选择一个经费卡号缴费)
4.博士生助研费缴费信息由学工处汇总并报财务处审批通过后,即完成博士生助研费缴纳工作。博士生助研费缴纳成功后,系统“状态”栏显示“审核成功”,缴费者可自行查看。
三、院系核实、督促导师按时缴纳助研费
各院系辅导员可登录缴费系统查看本院系导师缴纳助研费情况(登录门户——“办公服务”——“办事大厅”——服务管理与查询——博士研究生助研费查询),系统状态显示“审核成功”的方为缴费成功,如未及时缴费的请督促导师及时缴费。如导师不按时缴纳助研费的,其博士生导师资助部分学校不予发放。
四、如导师不按规定缴纳助研费、自行发放给博士生的,院系须定期检查、核实导师是否按月、按资助标准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否则将影响该导师2025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和所在院系博士生招生指标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地址:五山校区1号楼1126-2
电话:87111489
附件1:学制内博士生资助岗位类别名单(由辅导员发给导师)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