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阿米娜
- 发布时间: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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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2023级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华南工学〔2019〕5号),为鼓励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读2023级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且在评定专项奖学金时已完成学年学费、住宿费缴费和学籍注册等手续。
二、评奖等级及人数比例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项奖学金”分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项奖学金”的获奖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参评的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28%,其中获得一等奖学金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四舍五入),获得二等奖学金学生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四舍五入),获得三等奖学金学生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四舍五入)。
三、奖金标准
(1)一等奖:1500元/人;
(2)二等奖:1000元/人;
(3)三等奖:800元/人。
四、申请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2.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 60 分;
3.本学期内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教育、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艺术等活动,身心健康,综合表现良好。
五、评定程序
1. 9月24日-9月27日:学生个人申请。由学生本人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电子版发到adsa@scut.edu.cn邮箱;
2. 9月28日-10月2日: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3. 10月3日-10月6日:学院初审。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申请材料和班级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将《华南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4. 10月7日-10月9日:学校复审。学生工作部(处)会同继续教育学院对综合测评结果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5. 10月10日-10月14日:公示及结果公布
复审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六、注意事项
《华南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只限于2023级少数民族预科生。
联系人:阿米娜﹒阿尤甫,电话:87110452。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