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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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大学生先进榜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名额
(一)2023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要求中国籍)。每个院(系)原则上可推荐1名学生。
(二)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3)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推荐名额。
(三)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已获得“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二、推荐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前。
三、推荐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五)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1年8月起)。
四、推荐材料
(一)各候选人材料经院(系)审核,择优推荐,统一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名。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推荐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见附件,Word版和盖有公章的扫描版)。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21年8月以来荣誉。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电子证件照(1寸2.5x3.5cm,413x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应能反映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面貌,像素不小于1024x768),格式为JPEG。
4.推荐人选简介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x1080P,大小不超过100MB,时长不超过1分钟,内容要求配字幕,并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于4月11日(周四)前打包发送电子邮箱:adsa@scut.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院(系)-姓名-学生类型。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积极挖掘学院学生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
(二)各院(系)要严格做好推荐人员的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院(系)进行公示。
(三)各院(系)要充分做好推荐学生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择优在“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线”微信号推送优秀学子专访。
联系人:伍婧超,联系电话:87110452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