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张豫
- 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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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广东省高校辅导员的良好精神风貌,示范带动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为做好我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高校中推选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10名以及入围奖20名,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评选。
二、推荐对象
(一)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选对象申报前,须已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通过省级审核。
(二)往年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健康等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五)示范作用显著,担任省级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全省范围、所在区域及所在学校内起到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六)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1年8月起),2023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推选程序
1. 个人报名。辅导员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附件);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要插入图片或视频);
(3)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材料,应包括工作室建设基本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4)学生辅导工作案例1篇,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思路举措、经验启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辅导员个人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对申报者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同意推荐后,将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每个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
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推选报名表”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发展与事务科(五山校区1号楼1122室),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至adsd@scut.edu.cn,文件名设为XX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和填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学校评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选,确定学校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报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推荐候选名单,向广东省上报提交推荐候选人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昕、张豫,联系方式:87114453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