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述职报告会的通知
- 发布者:张豫
- 发布时间:2024-03-27
- 浏览量:887
各院(系):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根据考核工作实际需要,现将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述职报告安排通知如下:
一、述职报告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5:00;
地点:五山校区西六学生宿舍一楼辅导员工作室。
二、参加考核和述职报告人员
参加考核述职报告人员为:一线专职辅导员。
2023年度在外单位挂职、借调、休假超过半年者不参加年度考核述职报告。
三、述职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华南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辅导员工作职责和要求,辅导员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就2023年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业绩、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进行述职。述职内容应突出个人年度工作重点、主要工作特色、思路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和成效,体现个人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四、述职形式
1.辅导员工作考核述职报告分组进行。分组由学校安排,组内述职顺序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2.每人述职不超过6分钟,采用PPT展示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述职报告得分占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20%。请认真总结,积极准备;
2.请于2024年3月31日(星期日)16:00前将述职报告PPT发送至邮箱adsd@scut.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述职-院(系)名称-个人姓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昕,联系电话:87114453,办公地点:五山校区1号楼1122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