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清理】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2021年度项目清理及2022年度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李至祎 发布时间:2026-03-02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近期,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开展国家社科基金2021、2022年度立项项目清理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清理结项范围是:国家社科基金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还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项目。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2021年度项目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以鉴定材料在系统提交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2022年度项目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以鉴定材料在系统提交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鉴定结项手续http://www2.scut.edu.cn/socialsci/2020/0520/c25732a378351/page.htm)。

三、逾期未提交鉴定结项材料,全国社科工作办将予以终止实施或者撤销,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清理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并请于2026年3月9日前汇总此次清理项目的成果情况,填写《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在研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社科处邮箱。今后务必重视各级各类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

联系人:李至祎87114202  李鹏飞87110356  

 

 

社会科学处

2026年3月2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撰写注意事项.doc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在研项目成果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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