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并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会科学类)结项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结项质量,根据近期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会科学类)验收和清理工作情况,现就在研项目结项重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照研究任务审查项目研究成效
《任务书》是项目研究计划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项目负责人应对照《任务书》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应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不得擅自变更成果内容及形式。项目验收时,学院应根据科研系统下载的《任务书》,重点审查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是否完成研究任务。对未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结项验收不予通过。
二、规范标注项目资助信息
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及项目批准号。后期资助项目还需按照《中央高校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有关事项参考样书》要求标注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
三、保证项目研究进度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计划开展研究,确保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及时跟进项目研究进展,对未按计划开展研究的项目及时开展监督并跟进后续进展。
四、加快经费使用进度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拨款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费使用,并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逾期未使用资金将按规定收回,不再结转。
社会科学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