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重新组建文化和旅游产业工作专家库,聘请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域的相关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当具备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能独立自主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不良从业记录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长期从事文化和旅游产业及相关领域研究,在学术领域有深厚造诣和广泛影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社会行业组织资深专业人员,应长期在文化和旅游产业等相关领域工作,参与过国家或省级文化市场管理或文化产业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等工作,在业界享有盛誉;
(五)业界资深专业人员、企业家、领军人物应长期在文化市场与产业相关领域工作,工作在生产与实践的第一线,有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所在的企业或单位在业界中业绩突出、社会效益显著;
(六)政策规划组专家除可以接受上述三种组成来源之外,有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申请受聘;
(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聘任办法
聘请专家采取推荐、聘任方式。各单位在个人自愿基础上,根据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可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相关领域专家;严格按照有关专家入库有关程序审核遴选,形成专家库名单,并报厅人事处备案。鉴于评审的保密需要,专家库名单不予对外公布也不授予证书,专家称号等。
聘任期中如受法纪政纪党纪追究,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义务职责以及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予解聘。
三、专业组别
按照当前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分类领域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工作职能,本次专家库拟设置的专业组别:文旅科技创新专业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专业组、政策规划专业组、经济绩效评估专业组。同一专家最多可同时担任两个专业组别的成员。省文化和旅游厅可根据工作职责和专业领域的变化要求,相应增设和减少专业组别。
四、工作任务
(一)对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等相关行业重大项目或重要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认定、评审工作;
(三)参与制定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参与对相关规划、政策实施情况或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四)参与制定文化和旅游产业等相关行业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五)参与文化和旅游产业培训工作;
(六)受委托开展其他工作。
五、工作形式
(一)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参与相关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座谈或会商,研究文化市场或文化产业有关专项工作;
(三)组织有关专家参加专题调研、培训或论坛。
六、我校安排
2025年6月26日中午12点前,申请人提交《专家推荐表》1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字盖章)、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社科处,同时发送推荐表电子版到社科处邮箱。由社科处汇总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注:所在单位是指所在二级院系;推荐单位是指学校)
联系人:廖文通、李鹏飞
联系电话:020-87110383、87110356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21日
附件: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