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2023年立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会科学类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朱晓萍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并项目负责人:

近期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会科学类项目经费已下拨,本次下拨经费包括:1.2022年立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会科学类项目未执行余额;2.2023年立项项目未执行余额和未拨付款项。项目负责人可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查看经费到账信息。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学校对所有项目经费实行节点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2022年立项的项目(项目编号以C222开头),需于531日前执行完毕,61日后项目经费余额将由学校收回统筹管理。

2.2023年立项的项目(项目编号以C223开头),建议915日前经费支出不低于已下拨经费的70%(建议尽量在此节点前使用完)1130日前将项目借款清理完毕并将经费全部使用完毕。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况采取暂停或核减资金等措施。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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