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近日,审计署发布2024至2025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的申报通知,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围绕以下选题方向进行申报
(一)国家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国家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三类规划的编制、实施、后评估情况,相应的配套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组织实施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各类规划编制、实施的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审计应关注的重点事项和内容,以及相应的审计策略。
(二)国家审计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研究
主要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和重大决策部署,包括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推进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等;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国家审计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包括审计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
(三)国家审计推动完善金融调控体系的定位与路径研究
主要研究: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调控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系统阐述国家审计在推动完善金融调控体系中的定位与目标;基于审计项目、揭示问题等,剖析国家审计在推动金融调控体系完善中的作用和不足;按照“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逻辑思路提出国家审计更好发挥独特监督作用的路径,包括审计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
(四)国有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与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国有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必要性、监管重点;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风险隐患;审计机关如何对国有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审计。
(五)粮食安全及其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粮食安全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方向;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安全的思路方法和工作举措;粮食安全相关政策资金审计的目标、重点和方法。
二、申报条件(详见《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拥有组织、领导课题研究的能力;
(三)一项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
(四)一个课题负责人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过去负责的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已结项,在以往任何课题申报和研究中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课题数合计限1项;申请课题组成员构成上要注意做好高等院校与审计机关以及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
三、我校申报安排
2024年3月18日前,申报人填写、提交《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一式13份)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发送《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登记表》电子版到社会科学处邮箱scuta21@scut.edu.cn。由社会科学处统一报送广东省审计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廖文通、陈师琪
联系电话:87110383、87110822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