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类项目经费认领操作流程

发布者:朱晓萍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2172

1、新项目认领经费前应注意: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字头

注意事项

横向项目

N6

① 新项目未认领经费前只有【合同编号】。第一次认领经费且经社科处系统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项目编号】,项目正式立项。

② 认领第一笔经费前,需将已签字盖章完整的合同原件、附件原件(若有)、补充协议原件(若有)、保密协议原件(若有)、廉洁协议原件(若有)、其他协议原件(若有)等所有之前办理了学校签字盖章手续的合同相关纸版原件材料各1份,交到社科处存底,否则无法认领经费。

纵向项目

N1,N2,N3,N4,N5

  


 

2、经费认领操作流程:

(1)科研管理系统首页→【办理事项】→【经费】→【入账办理申请】(见下图1)。

(2)输入来款单位、金额(单位:万元)、摘要(可只输入关键字词)→“查询”→界面最右边【操作】列→“认领”(见下图2)。

(3)填认领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提交。

  选择【开票类型】时应注意:

具体情况

【开票类型】选择

备注

(3-1)甲方先拨款到校,项目负责人认领经费再开票据、银行回单

【开票】

根据合同约定选择票据类型,并填开票信息。财务处接收数据处理完成后将电子票据发送到老师所填邮箱。

有3种可选:

① 数电普票

② 数电专票

③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票)

【开银行回单】

需之后去财务处结算科现场打印。

(3-2)项目负责人已预借过票据,甲方收到票据后再拨款到校

【已经借过票据】

① 附件需上传《预借票据申请单》。

② 开票信息“结算项目号”:

填之前借票时的《预借票据申请单》上的“预扣款项目”12位编号(即4位部门名称加8位项目编号),如:x2xxN623xxxx(12位编号中间勿添加其他符号、空格)。

③ 开票信息“票据号”:

填之前已借出的发票上的“发票号码”。

(3-3)不需开任何票据、银行回单,也不需冲销已借票据

【不开票】

财务处将正常扣除相关税款,详情请咨询财务处。

 

(4)社科处审核推送给财务处。

(5)财务处接收数据,办理完成后即可在财务系统查询、使用该项目经费。


 

图1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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