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范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
二、申请结题基本要求:
主要研究成果原则上须满足以下其中 1项要求,具体由广东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处室 (单位) 结合自身业务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1.至少撰写1篇综合性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
2.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至少在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报刊公开发表 1篇理论文章。
本专项课题不得申请延期,研究周期为1年。
三、申请结题时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结题工作通知。
四、鉴定结题方式:
广东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处室(单位)组织专家鉴定结题。
五、鉴定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完成课题研究工作,成果满足结题基本要求,向社科处邮箱scuta21@scut.edu.cn报送以下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 pdf版各一份):
(1)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2)项目申报书;
(3)研究成果材料(调研报告、文本草案、工作方案提供正文内容,学术期刊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内容,理论文章提供报刊号、报头页、正文内容 )。
2、社科处汇总结题材料统一发送至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kyc@gdedu.gov.cn;
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结题材料至省教育厅对应的业务指导处室,由各处室组织专家鉴定。
六、其他
(一)对于未通过验收的给予6个月整改时间。
(二)本结题鉴定指引根据结题工作通知要求和学校情况改编而成。具体情况以当年度下达的结题工作通知为准。
社科处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0383
社科处邮箱:scuta21@scut.edu.cn
附件1:广东省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结题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