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朱晓萍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171

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近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管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从当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行选题,以问题为起点,把研究过程作为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的过程。题目自拟。

 

二、申报对象

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其中,高校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各高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推荐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人员申报的课题。

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2120222023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立项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

 

三、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2年,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1《课题研究报告》;2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申报数量

限额申报。高校限报4。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高校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机构业务指导单位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工作人员申报的课题,可有1项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五、我校申报安排

2023年5月29日中午12点前,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若超出申报名额限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2023年6月5日中午12点前,通过遴选的申请人打印《申报书》终稿1份,签字并加盖校章,提交到社科处,同时在申报系统上传申报书终稿完整版word文档和盖章版PDF文档并最终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陈杰聪,联系电话:13392601536

 

联系人:廖文通、李鹏飞

联系电话:8711038387110356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517

 

附件1: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doc

附件2: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