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对2011-2016年度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1年-2016年广东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但未组织验收的科研项目(不包括省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的德育和党建专项)。
二、清理安排
1.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展自查。
2.未验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结题办法进行结题,并在2021年5月3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到社科处。
3.未达到验收条件以及未组织验收结项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其中,省教育厅立项的科研项目由学校予以撤项,省教育规划办立项的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予以撤项。
链接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方法:http://www2.scut.edu.cn/socialsci/2020/0521/c25732a378498/page.htm。
链接2: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方法:http://www2.scut.edu.cn/socialsci/2020/0521/c25732a378494/page.htm。
联系人:廖文通、李鹏飞
联系电话:87110383,22236500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