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科一般、青年、智库项目、《广州大典》结项流程(2023年12月更新)

发布者:廖文通 发布时间:2020-05-05 浏览次数:1747

一、研究时间与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立项协议书规定的研究时间内(2年),按照协议书中的结项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方可提出结项。

       2、最终成果形式应与申请书上预期最终成果形式保持一致。

       3、若需申请变更,应在协议书有效时间内提出。


二、结题时间和流程

       市社科规划办每年组织结项评审,请课题负责人于每年的5月和11月按照要求准备结项材料(要求详见第三到五点)提交到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汇总并填写《信息汇总表》一齐报送到市社科规划办。


三、纸质版结项材料:

     (一)材料清单:

      《结题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立项协议书复印件如有变更事项务必附上已通过审批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复印件。

      (二)装订要求:

        所有纸质版材料按照上述清单顺序,整理胶装成一册并加装浅蓝皮纹纸封皮,A4规格,一式2份(个别书籍无法装订的除外)封面参照《结题报告书》注明课题编号、名称、学科分类、负责人、单位等必要信息。以上材料如有签章均需齐全。


四、电子版结项材料:

       各类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包括结题报告书签字盖章版;著作只扫描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页)。研究成果还要提供WORD版本(著作不用提供word版)。汇总成1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姓名-课题编号”,如“华南理工大学-张三-2021GZYB001”,发送至社科处邮liaowt@scut.edu.cn。


五、成果达到下列要求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于评审(课题负责人仍需按照上述第三到四点准备材料,在发送电子版结题材料的邮件里注明申请免于评审):
    (一)成果形式为专著且已经正式出版;
    (二)成果形式为论文,成果中包含有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者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含)以上;
     (三)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新华社内参采用;
     (四)成果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三)等奖(含)以上奖励;
     (五)智库(重点)课题围绕研究核心内容撰写决策咨询报告,获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1人次以上,或获省、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人次以上。
     (六)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六、其他情况

      1.市社科规划办定期开展共建课题的结项证书发放工作。结项函及结项电子材料按季度提交至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每季度末办理一次共建课题结项证书发放;

      2.市社科规划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宝供大厦二楼216室 姬老师 020-89815149,gzsghb@163.com。



       社科处联系人:廖老师  87110383   

       地址:五山校区笃行楼905


    附件1: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2022最新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