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出版界别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 发布时间:2017-06-12 浏览次数:131

各单位:

根据《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中宣办发〔2017〕25号)要求,我部负责组织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界别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界别推选范围

主要包括出版传媒集团、图书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数字出版单位,以及其他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等工作的人员。

二、条件要求

推荐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出版界别人才的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有开拓创新精神。

3.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在组织精品力作出版、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推动新闻出版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月1日,即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

三、推荐名额

各主办单位出版界别人才推荐名额为2人,其中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1人,期刊出版单位1人。请严格根据限额进行遴选推荐。

四、推荐办法和推荐材料

1.按照人选条件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同时书面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后,由主办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确保人选质量。

2.如实填报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各单位党委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并在推荐表(见附件)等材料上加盖单位党委公章。推荐材料包括:主办单位党委的推荐报告(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推荐表》及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6)个人简介材料。

3.我校申报安排:

 申报人请于2017年6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以便存档)报送至社科处1126-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文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cuta21@scut.edu.cn,文件名格式为: “四个一批”+人选姓名。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联系人:姚润民,肖洒;

 电话:87110383;22236006。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附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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