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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0年华南理工大学与香港岭南大学本科生交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2
访问量:
31

详见教务处 相关信息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拟从本月启动2010年与香港岭南大学的本科生交换项目。项目相关介绍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背景

香港岭南大学与我校于2005年签订互派本科生进修学习协议,每年选派二、三年级学生到对方学校修读双方都开设的学科课程,获选派的交换生于对方大学就读一个学期或一学年,双方互相承认交换生于对方大学所修读的课程及学分。岭南大学的授课语言、教材及考试均以英文为主。学生按各自所属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于原属学校,学生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二、申请条件

1. 专业要求:

我校工商管理学院、思想政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及艺术学院大一(2009级)、大二(2008级)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交换学习时间为本科第二年或第三年)。

2. 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54分制)以上;

3. 英语成绩证明:

托福213分(机试),550分(笔试),79分(网考);雅思6分;四六级优秀(以能参加口语考试为标准)或其它英语能力证明。

 

     三、报名程序
    
1. 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际交流联培养申请表》一份;
    
开具本科已读课程成绩单(中文);
    
个人简历(中文);
    
个人陈述(中文);
    
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英语成绩证明。
  
  2.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进行学院内部选拔。每个学院限推荐1-2名,在《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于331前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学校选拔程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收到各学院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后,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并组织面试,择优推荐至香港岭南大学,由对方最终审核录取。

 

     五、学生派出相关事宜

     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关于公布赴香港岭南大学交换学习学生名单的通知》送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学院,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2. 学生根据岭南大学相关课程安排,填写《华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课程修读申请表》,报所属学院审批以确保学生返校后能进行有效地学分互认。学院审批后将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3. 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保留学籍申请表》办理保留学籍及离校手续。

     六、咨询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老师   22236161   faoc@scut.edu.cn

            老师   87110736   jwssw@scut.edu.cn

 

 

 

附件:链接

岭南大学网页:http://www.LN.edu.hk

岭南大学学生交换项目介绍:http://www.LN.edu.hk/omip/ ,选择“Inbound Exchange Students”

岭南大学基本信息:http://www.ln.edu.hk/omip/incoming/Fast Fact Sheet (Fall 2010-11).pdf

详见教务处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