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教务处 相关信息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拟从本月启动2010年与香港岭南大学的本科生交换项目。项目相关介绍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背景
香港岭南大学与我校于2005年签订互派本科生进修学习协议,每年选派二、三年级学生到对方学校修读双方都开设的学科课程,获选派的交换生于对方大学就读一个学期或一学年,双方互相承认交换生于对方大学所修读的课程及学分。岭南大学的授课语言、教材及考试均以英文为主。学生按各自所属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于原属学校,学生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二、申请条件
1. 专业要求:
我校工商管理学院、思想政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及艺术学院大一(2009级)、大二(2008级)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交换学习时间为本科第二年或第三年)。
2. 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5(4分制)以上;
3. 英语成绩证明:
托福213分(机试),550分(笔试),79分(网考);雅思6分;四六级优秀(以能参加口语考试为标准)或其它英语能力证明。
三、报名程序
1. 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①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一份;
②开具本科已读课程成绩单(中文);
③个人简历(中文);
④个人陈述(中文);
⑤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⑥英语成绩证明。
2.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进行学院内部选拔。每个学院限推荐1-2名,在《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于3月31日前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学校选拔程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收到各学院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后,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并组织面试,择优推荐至香港岭南大学,由对方最终审核录取。
五、学生派出相关事宜
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关于公布赴香港岭南大学交换学习学生名单的通知》送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学院,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2. 学生根据岭南大学相关课程安排,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课程修读申请表》,报所属学院审批以确保学生返校后能进行有效地学分互认。学院审批后将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3. 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保留学籍申请表》办理保留学籍及离校手续。
六、咨询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潘老师 22236161 faoc@scut.edu.cn
教 务 处 王老师 87110736 jwssw@scut.edu.cn
附件:链接
岭南大学网页:http://www.LN.edu.hk
岭南大学学生交换项目介绍:http://www.LN.edu.hk/omip/ ,选择“Inbound Exchange Students”
岭南大学基本信息:http://www.ln.edu.hk/omip/incoming/Fast Fact Sheet (Fall 2010-11).pdf
详见教务处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