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办理校内备案机动车辆二〇一三年度审核手续的通知
关于办理校内备案机动车辆二〇一三年度审核手续的通知 |
2012年12月13日11:28:32 来源:保 卫 处 |
校内各单位、各机动车辆车主: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机动车辆停放及收费管理规定》,2013年校内机动车辆年度审核工作将于2012年12月17日至30日进行。 为了配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北校区交通管理的通知》要求,有效区分校内外机动车辆,维护校园的良好交通秩序,今年发放的机动车辆停放证带有二维码识别功能,车主凭此证方可在校内通行或停放。为了更好完善该停放证的档案资料,请所有已注册的校内公车、私家车车主前来办理2013年度审核手续(可代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内机动车辆年度审核注册时间: 1.校内各单位的公车、已办理工资委托代扣停车费的车辆、需要申请日间免费停放的教工车辆:2012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现金交费方式的车辆:2012年12月24日至30日(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晚上8:00) 3.大学城校区的车辆:12月30日(周日上午9:00至12:00) 二、五山校区办理地点:保卫处交通安全与校园管理科(2号楼南座205室),电话:87111461。大学城校区办理地点: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科,电话:39380170。 三、年度审核时车主需提供以下资料: 1.学校各单位的公车 ⑴ 请带行驶证(此证须在年审合格期内) 2.教职工(含博士后)车辆 ⑴ 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两证须在年审合格期内) ⑵ 婚姻证明文件原件(行驶证姓名是教工的配偶需提供) ⑶ 车辆夜间不停放在校园的教工,请在学校保卫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免交校园停车费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带⑴要求的证件办理。 注: 2012年已经办理年审手续的车主,只需要带行驶证及驾驶证原件。 3.家属车辆 ⑴ 驾驶证、行驶证、户口本的原件(三证姓名要一致,驾驶证、行驶证要在年审合格期内); ⑵ 婚姻证明文件的原件(行驶证姓名是教工子女的配偶需提供)。 注: 2012年已经办理年审手续的车主,只需要带行驶证及驾驶证原件。 4.学生车辆(含访问学者) ⑴ 学生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的原件; ⑵ 婚姻证明文件的原件(行驶证姓名是学生的配偶需提供)。 上述三证的姓名要一致,驾驶证、行驶证要在年审合格期内 5.校内短期合同工车辆 ⑴ 与校内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如果该合同即将到期或者合同期限不够一年,但希望交一年的停车费,请在单位出具明年将续签合同的证明; ⑵ 驾驶证、行驶证原件(两证要在年审合格期内); ⑶ 婚姻证明文件原件(行驶证姓名是短期合同工的配偶需提供)。 上述证件的姓名要一致。 6.驻校企业的公车 ⑴ 与学校管理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合作合同的原件; ⑵ 车辆行驶证原件(行驶证名称与合同上的单位名称要一致)。 上述证件的姓名要一致 四、对原已注册的学校机动车辆,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年度审核注册手续的,将从2013年1月1日00:00起自行转换为非本校注册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时需按临时来校车辆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 保 卫 处 201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