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苗项目我院有一个名额,请复合条件的老师于4月10日之前向学院科研秘书张寒贞报名。 联系电话:87110441-818 电子邮件: zhanghz@scut.edu.cn ------------ 各位老师: 为加快青年学术骨干成长,鼓励支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2011年省教育厅继续开展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即育苗工程项目)申报。为做好我校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2、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限额分配情况见下附表5. 3、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4、人文社科类项目申请者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5、资助经费为1.5万左右。 二、材料报送 (1)网上申报 1、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学院按指定限额向社科处推荐本单位申请人,社科处根据学院推荐申报名单为申请人开通用户账号和密码。有分配指标的单位须于4月11日将推荐申报人报社科处(《汇总表》须学院盖章)。 2、填写申请书:项目申请人下载申请书(附件1,附件2)后,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必须设定密码保护文档,防止文档被修改。 3、上传申报文档:项目申请人登录省教育厅项目申报网站(网址:http://202.116.224.17/),上传已保护的项目申报文档。 4、审核推荐:学校科研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按照省教育厅指定的申报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项目。 有申报指标的学院按照分配指标将名单报社科处(《汇总表》须学院盖章),并请推荐人在系统填报。没分配指标的其他单位有意申报者须于4.8前交《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汇总统一报社科处,以作校内评审,待确定申报人后方可在系统申报。 (2)纸件受理 网上申报操作完成,并经学校审查合格提交教育厅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各一式2份,送社科处。 联系人:过萍 电话:87110383 附件:
社科处 2011年3月24日 附件5: 限额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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