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接受申报的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1、后期资助项目
主要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申报成果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由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及译著等均不在申报之列。博士论文通过后未满三年且未作重大修改,或者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也不能申报。申报的后期资助项目须由学术委员会(教育部和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系[院]学术委员会;也可以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在收到立项通知之前不得提前出版申报成果,否则取消申报和立项资格。省社科规划项目所设二十个学科全面接受申报。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不具备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即1972年9月9日后出生)。
二、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50项,青年项目约80项,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每项资助4万元。
三、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或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以专著形式申报的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请各项目申报人及参与者以上要求请严格遵守,否则责任自负。
五、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省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app.gdpplgopss.gov.cn/xmsb/index.php )。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前请先仔细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后期资助项目不需网上申报(申报书下载:http://www.gdpplgopss.gov.cn/xzzq/ghxm/201107060001.doc )。
六、项目申请者需提交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原件(省社科规划办网页下载)2份,相关材料、申报成果各1份以及成果简介5份,成果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
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含原件2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要求双面)。
七、项目申请者须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每个项目200元。
八、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凡已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准立项者,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为申报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可直接参加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会议复评(名单下来后另行通知)。项目申请者须登陆省社科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在系统填报时要选择“国家社科…转报”类型),并提交申请书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不用交纳评审费。
十、本年度还将设特别委托项目、学科共建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十一、我校安排:
1、申报人系统提交时间:8月23日前。
2、我处形式审核时间:8月23日—9月2日。 9月6-8日,陆续网上提交省社科规划办。
3、正式材料提交时间: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学院,由学院集中收集申报材料报我处。机关部处则径直送往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在8月31前,项目申请者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对已填报的项目进行修改,但必须保证系统填报的内容与书面提交的申请书一致。
4、我处代省社科规划办收评审费,每项200元,请申报者于8月31日前到我处开《缴款单》,到财务处用经费卡将评审费转至评审费账户024-K90020。
特别注意:
1、我校代码为:10561(请填写正确代码,以免申报材料发送至其他学校而无法审核提交。
2、为防止申报过程网络故障或申报材料误投,若9月2日前项目所处状态仍为未审核,请与我处直接联系。
联系人:过萍 电话:87110383转5
社科处
2011年7月6日
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1、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在2011年8月1日正式使用,请申报者在8月1日——9月9日登陆广东社科规划网填写申请书。
2、申报者必须注册帐号以后才能填写申请表。注册时请用实名,一旦注册不能修改。帐号和密码要妥善保存,今后每年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以及省社科专家数据库、省社科成果数据库的录入,均使用该帐号。往年已经申请项目、或者已注册进入专家库填写资料的申报者,请用已有账号登陆。
3、注册以后,再用帐号重新登陆,就可以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每填写一页,必须按页面下方的“保存并进入下一步”,才能保存本页内容。如一次填写不完,可先保存本页,然后按右上方的“确认提交”,把已填写的内容提交,下次再用该帐号登陆系统,修改完善。
4、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的“单位代码”必须填写准确。若单位代码填写不准确,科研管理部门将不能对项目进行审核。单位代码表可到省社科规划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如果单位代码表内没有本单位的代码,请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我办联系。
5、“课题设计论证”录入时,请不要直接从word文档直接复制粘贴,请先把word文档内容复制到记事本转化为“.txt”格式,再粘贴到申报系统。若有流程图的,必须先转换为jpg格式然后上传,若在word文档直接复制粘贴,则不能在申请表中显示。数据表格可以直接从word文档复制粘贴。
6、申报者在网上提交项目以后,在规定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以前,均可以登陆申报系统修改申请表内容。在每一个页面修改完成以后,必须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并进入下一步”才能保存本页修改,最后再点击右上方的“确认提交”完成项目申报,不能在修改完本页后就直接点击“确认提交”。
7、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申报者须按照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时间要求,及时上网查看审核意见。
8、还没有设置账号或者忘记密码的管理单位,请尽快和我办联系。若要增加管理员,请与我办联系。
9、关于申请书电子版下载与打印,申报者与科研管理部门管理员点击项目列表中的“打印机”,即可把申请书下载到本端。
10、对申报系统的操作有疑问的,可参考申报系统的“用户使用手册”或与我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