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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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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补办学生证事宜于第13周办理,请学生和各学院教务员注意以下事项:

1.由于2005级(不含五年制)学生临近毕业,原则上不受理2005级学生的补办申请。

2.2006级、2007级和2008级学生的学生证遗失说明和补办申请、照片、补办费用3元等必须在13周周四前交本学院教务员。按学校相关规定,在校期间每生只能补办一次学生证,请教务员认真审核。

3.各学院教务员做好汇总表,于13周周四、周五到教务处统一

办理。

 

备注:  北校区学院教务员请联系 叶  87111492

南校区学院教务员请联系 刘  39380105806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